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2023-11-15 21:58:28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品[15篇]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品[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读 《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金玲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所作的努力,最终充满信心走进中考考场。它生动、真实的表现了小学生的成长过程,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共鸣。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学习成绩中等,在三门主课中,她的数学成绩较弱,经常因粗心出现计算错误。有一次,她的数学测试成绩得了82分,不敢拿回家让妈妈签字,正当她犯愁时,她看到同桌尚海在制作家长签字的方法:用一小段胶带纸将妈妈以前签的.字粘在胶带纸上,再将胶带纸贴在试卷上,看上去“天衣无缝”,金玲觉得好玩极了,因不想让爸爸妈妈为自己考的分数难过,于是,她便采用了尚海的方法。不久这个秘密被老师识破,老师请妈妈来学校,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非常伤心,回到家,妈妈理也不理金玲,金玲认识到自己错了,用真诚的行动感动妈妈,母女俩和好了。之后,妈妈帮金玲分析数学成绩不好的原因,让教大学的爸爸辅导金玲数学。还进了强化班学习。看到这,我觉得很亲切。

每当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下,要让家长签字时,我心里也会紧张,不仅自己难过没考好,还担心爸妈批评。为了能提高我的数学成绩,妈妈不仅利用休息时间辅导我,还送我上补习课。有时我也觉得读书真辛苦,但我也明白父母用心良苦,是为我好。我也在为能做个“好孩子”而努力!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金玲在放学路上,从警察叔叔那里收留了孤儿幸幸,虽然在金玲家只住了几天,但金玲对她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宠爱,两个人之间培育出了真挚的感情。当幸幸离开后,金玲还用自己攒的零用钱为幸幸买了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巴比娃娃,当金玲把这个礼物递给幸幸时,幸幸好像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开心极了。读到这儿,我觉得金玲真是个善良富有爱心的孩子。我问自己:如果我遇到了会这么做吗?毫无疑问,朋友之间我会这么做的:但对陌生的小朋友我肯定不会。我敬佩金玲的这种淳朴爱心,我要向她学习。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觉得做“好孩子”并不难,拥有善良、真诚之心,学习上不放弃就是好孩子。让我们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我最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13岁的小学生,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但作文写的好。她能跟任何人“自来熟”。她有一个当编辑的妈妈赵卉子和一个当副教授的爸爸金亦鸣,这本书就是讲的他们和同学之间的故事。

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学习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要看一个人好不好,必须先从他的品德方面来看,因为良好的品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的学习再好,工作再好,也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像书中的班长倪志伟,他虽然非常层聪明但他也因此而骄傲,一副高高在上,不屑一顾的样子。而且他还喜欢捉弄女生。他最大的缺点就是道德败坏:帮别人写作业要收10元;帮别人写一篇作文要收5元;曾经偷看过女生上厕所;挑拨同学之间的关系,然后又来当“和事佬”,要求是给他10颗弹珠……同学们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却谁也不敢告诉老师。最后,金铃实在憋不住,一一把这些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气得火冒三丈,把他的班长职位撤掉了。

比起金铃,我很惭愧。因为我前几天看到有人在买小摊上的东西,而我身为少先队员却没有制止,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我要像金铃那样勇敢、伸张正义,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我要做好孩子》一书,我已经看了三遍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只要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想成为一个好孩子的。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本书的主人公金铃非常诚实、聪明、善良、正值、幽默、好学、热情、乐于助人……她胖胖的,脸肉嘟嘟的,每个人看到她的脸都忍不住揪一把。从小到大,她的`脸被许多人掐过,用她的话说就是:“都快被揪出老茧来。”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强化班故事。金铃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扔垫子事件。一开始,老师冤枉了金铃和尚海,而最后金铃没有凭借爸爸妈妈的力量,自己解决了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铃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仿佛也能感受到金铃的痛楚。所以,我暗下决心,我要做一个好孩子,一个追求上进努力拼搏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看见另一个我

----《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长篇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看了之后,我感觉我像是在照镜子,因为我仿佛看到了六年级时候的另一个我,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傻很天真。但是很幸福。

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个片段是——金铃的书包很乱。有的时候把书和笔、橡皮都统统的塞入书包里。有 ……此处隐藏2814个字……很少听到:你心情怎么样,过的愉快吧?的问话。我不是自夸,我还算得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我不想过多的惹大人们生气,也不想放弃自己想做的,有趣的事情。

想想金铃,比比自己,我现在懂了:大人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自己的愿望,永远不会一致的。请大人们在“殷切希望”的同时,多给我们一点“自由空间”;而我们呢?多读一点书,激励自己努力、再努力。

这本书真好看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这本书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小女孩。故事描述了善良正直、活泼可爱、学习马虎、成绩平平的金玲,一直想做个令亲人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可在她付出了种种努力后,结果总是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但是,金玲却没有放弃,经过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她终于成为了老师和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了。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金铃那种因为想留住心里的纯真,而和大人作出了种种“抗争”打动了,其实她本来就是个好孩子,只不过在大人们眼中,有时她的表现有些令人失望,原因是人们判断好孩子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她一直按照自己心目中的好孩子的标准在努力,事实证明,最终她确实成为了一个好孩子,真可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是的',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把善良正直的人称为好人,但在社会上还有一些心术不正的坏人,在不断搞破坏,使社会不得安宁。如果每一个人人都能像金铃一样有一颗纯洁的心,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心动了吗?是否想更加仔细地了解金铃这个好女孩,学习她的优秀品质,也努力成为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好孩子呢?那么就赶快去拜读一下这本书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暑假里,我第一次翻开《我要做好孩子》时,就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给迷住了。

作者黄蓓佳阿姨的笔下跳出了一个活泼,善良,可爱,宽容的小女孩金玲。她在老师生病时主动送去花儿问候老师;当好朋友尚海被别人欺负时,见义勇为;当她看见小鸟被顽皮的小孩弄死时,很伤心,写下了《我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了她爱护小动物的心愿。

我也发现金玲和我许多类似之处。比如说粗心,它就像口香糖一样,紧紧地粘在我身上,甩也甩不掉。数学曾是我的'“软肋”,就是因为粗心,所以经常没能考到满分。经过渐渐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就在这次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最棒的成绩一百分!果然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很多孩子会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优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这样只是单单表达了学习上面,好孩子不仅仅是这样。金玲也是一个好孩子,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同学们,你们眼中的好孩子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听话、懂事、乘巧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呢?不,像一些表面上虽是普普通通,但内涵丰富的孩子也是好孩子,比如《我要做好孩子》里的主人公金铃。

金铃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整个身体圆嘟嘟的,很叫人喜欢。她最大的特点是跟随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还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她平时成绩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最要命的是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所以考试的分数不高。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金铃平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其中最有意义的一篇是“老师病了”。金铃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她的语文刑老师得了一种怪病:“见字发晕”,刑老师一看到文字就会头晕,所以邢老师不能改作业了,她在教具室里休息。一天,金铃来看邢老师,向老师汇报了班上的`一些事。邢老师就知道同学们都没有认真做作业,叫金铃给同学们布置一篇作文,题目让金铃定。金铃刚开始有点犹豫,后来答应了,并且把全班同学的作文批改得很好。

金铃同学虽然平时表现很一般,但在老师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勇于承担起“小老师”的责任。看了《我要做好孩子》让我懂得了想要成为一名好孩子并不难,关健要看有没有信心,有没有认真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情,我们要向金铃学习关爱老师,关爱家长,和同学友好相处的精神,克服她粗心的毛病,真正成为一名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有《永远的超级四班》、《根鸟》、《今天我是升旗手》、《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我要做好孩子》。

为什么我最喜欢这本书呢?原来,这本书情节特别生动,真情实感,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当我看到“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时,我特别感动。金铃在回家的.路上看见失去了爷爷的女孩幸幸。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决定把幸幸带回自己的家。妈妈开始不答应,说,除非金铃考个90分以上。金铃为了能留住幸幸,认真学习,真的考了90分以上,而且还考了97分。妈妈觉得幸幸也挺可怜的,就答应了金铃的请求。回到家,金铃给幸幸又是洗澡,又是洗脸,忙得不亦乐乎,妈妈看见金铃长大了,也打心底里高兴。后来,她们还去商场给幸幸买了一个洋娃娃。可后来,幸幸的妈妈忽然出现,带走了幸幸……

我很喜欢金铃,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是她让我明白了:遇到可怜的人,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们。这样,他们快乐了,我们自己也快乐了。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家是什么?是亲人的怀抱,是温暖的归巢。

在这里父母用慈爱的伞为儿女撑起一片晴空;儿女用孝顺的心给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让爱住我家,爱就是用心体会爸爸的.辛苦,妈妈的唠叨;让爱住我家,爱就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健康,平安,快乐住下;让爱住我家,爱就是象小蜜蜂一样勤劳,用甜美的花蜜滋润家人的生活;让爱住我家,爱就是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当看到这篇文章我惊呆了。里面讲了一个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较特殊:妈妈由于先天小儿麻痹症,双脚无力,行走需要借助轮椅;爸爸患矮小症,还驼背,一家人日子过得很艰苦。因为父母身体的特殊,卓佳从小就学会做家务,帮助他们减轻负担。卓佳每天过着辛苦但充实的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为先。孝敬长辈不是一句口号,一种称呼。孝,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体现那琐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扪心自问,我非常惭愧。我家离学校不远,坐公交车就两三站路。可就因为我的胆小,害得爷爷奶奶轮流接送我。爷爷在西溪湿地种树,有时下班要四点半,为了接我,来不及擦汗,来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时来晚了,我还无理地埋怨他迟到。许多时候,爷爷要加班,只好让奶奶来接我。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弟弟,带着他一块儿来学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赶着做晚饭。现在回想起来真难为情。不过,自从上了四年级,我就变得懂事了,独自坐公交车上下学,回家还能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这也是孝吧。

百善孝为先。同学们,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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