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馒头老太”近日闻名全国。一位经营馒头摊的老太充分信任路人,有时留下空摊回家,路人也会自觉付款留钱。这似乎是点点星火中的一颗火星,它预示着道德力量将会再一次具有超越法律的约束力,经历了千年历史,百年阵痛的中国社会将会走上道德与法律并驾齐驱的新一步。那么道德和法律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和发展历程呢?
道德并非天生,而是通过长期演化,为了更好地追求利益而形成的。这也使为什么野兽鲜有道德的原因。起初,人人都在追求利益。有时,追求利益会侵犯他人利益,于是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给双方造成更大损失。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和人类自身的权衡,人们意识到互相帮助能使人获得更大利益,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就是道德的雏形。再后来,道德通过教育神圣化,成为了一种高贵的使命,并推动了世界几千年的发展。中国自孔子以来,便将道德作为了社会基础。所谓“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然而,依靠道德的力量并不稳固,如魏晋时代的礼崩乐坏、虚仁假义,清代道德的僵化腐化,以及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由于道德高标而导致的好吃懒惰,社会退步等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此。
而现代法治理念源于西方,在近代经济学和哲学的基础上,它的出世如一声霹雳。“利己即利人”“自由即做法律允许的一切事的权利”等革命性的理论解放了人性,开创了近代化的开端。法律开始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主要角色。
道德产生信任,法律源于背叛。道德源于信任,而信任又拓宽了道德。正是信任他人会遵守道德,信任道德终会回报于自己,人们才会树立道德的高标。而法律相反,法律源于背叛,正是有人背叛道德才有了法律,正是担心有人背叛法律所以才有了法律的制裁。“法律只为违法之人创立”即这个道理。因此,法律是社会的基础,而道德是社会的高标。
中国历史上几个“路不拾遗”的时期恰恰是道德与法律发展的见证。一是上古的圣人治世,按《庄子》的话讲,“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这是道德(更准确地说是不追求利益)的力量导致的。二是秦国和武则天时期,因为法律太过严酷,无人敢犯。这是法律的力量。三是贞观、开元等盛世,这时时因为人人富足,无需偷盗。这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这也恰恰印证了中国乃至世界发展的三个阶段,以道德为根基到以法律为根基,再到道德法律并驾齐驱乃至天下大同,这也是社会发展的终态。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就在于道德只能约束有德之人,而法律能约束所有人。正是这残酷而生硬的法律,保障了人权和社会数百年的发展。法治的优势在于,总有人为了追求欲望不惜一切,这时就需要法律。
然而近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法治思想的冲击彻底改变了中国面貌的同时,却导致了“矫枉过正”的后果,即传统道德的没落,社会道德的遗失。人们在疯狂追求金钱和利益的同时,将道德抛到了脑后。近年来,诸如“南京彭宇案”“虐童事件”“小悦悦事件”频繁冲击着人们的内心深处。人们不禁开始反思,正如著名建筑师王澍所说:“80年代以来,成千上万的建筑师们使中国的城市和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有多少人想过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同样,社会和人类心灵的建筑师们及社会的每一份子都应该反思,在中国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到底在干什么?
孟德斯鸠曾经说过:“支配和统治一切的…是法律的力量…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近年来,虽然还处于变革的阵痛期,但社会道德的春天也开始向暖,“最美司机”“最美医生”“馒头老太”等频繁温暖人们的心灵。我们只有在法律的基础上坚守道德,给予他人充分的信任,新的社会公德才能逐步形成。
北大的一位副校长在面对“彭宇案”时说:“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我想这适用于所有人。从我们每一个人开始,从信任他人、信任道德开始。道德如玉,纯洁而高贵,法律如铁,冷酷而坚固。当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并驾齐驱,中国社会的明天才会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