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作文500字

2023-09-13 15:28:10
那个人作文500字(精华10篇)

那个人作文500字(精华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个人作文500字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1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认识更多的人,但有一个人,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时时萦绕于心,这个人就是——吴斌。

“吴斌”这个名字对于大家来说,一点儿也不陌生,因为他的感人事迹感动了无数人。

“吴斌”一个非常平凡的名字,但是他在生命最后关头,想到的还是他人。他是一名司机,在开车途中,从前方飞来一块铁块,直接插入他的肚子里,他忍受着肝脏受损的'痛,在七十二秒钟内,将车靠边停下,还将车上乘客全部疏散后,才让乘客替自己拨打急救电话,后来他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因为他的这一伟大举动,他被评为20xx年“最美司机”。虽然他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但他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一定会长存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我的爸爸也是一名司机,我曾问过他:“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他回答说:“我会让乘客赶紧帮我拨打120急救电话,然后拉手刹,就地等待急救。如果医院就在附近,我会开车到医院进行治疗。”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私心,如果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怎样才能使自己活下去。而吴斌却先保证了乘客的安全,才想到自己,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

吴斌知识社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如果所有人都有吴斌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那么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2

有一个人,他,自己爸爸考教书获取微薄的工资,他,自己妈妈考手工劳动来增加家里的收入,他,自己长大成人后爸爸妈妈希望他能当官,他,不仅虽当官了,还做了一件大事,当他带上乌纱帽时,迎来了无限的光辉,他,就是我们敬爱的——林则徐爷爷。

林则徐一生最大功绩就是:虎门销烟,他主张拒绝抽鸦片,抵抗西方国家的侵略和人民利益等等,受到了全中国人民的爱戴和敬仰。

抽鸦片并不好,副作用多得多,如:轻的流眼泪、淌鼻涕,重的就用头撞墙、在地上打滚等等。当时鸦片进入中国后,许多人都开始抽,最后不管老少,人人都抽!皇上知道了后便让林则徐以钦差大人的身份进行地下考察,如果不引起硝烟战争的话,那么鸦片流入到了皇宫,如果皇上一国之君也抽的话,那么中国不就没有国法了吗?如果这时有人再出来整理事情的话,皇上生气了,来个满门抄斩,谁干呢?

硝烟战争,是正义的战争,虽然战争输了,但是这是我们中国人民有意义、有价值、有荣誉和光荣的战争!如果没有这两场战争的话,那么中国还不是一下子就被拿下了吗?

中国这个大国,有不怕死的和怕死的,但想到国家的利益,人人都应该不怕死!如果有人还是怕死的话,那么他(她)就是个软弱的`、没用的人!我想人人都应该不怕死!大家都要为中国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做贡献!

所以林则徐爷爷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的大人物,人人都要敬仰他!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3

一切都给了我的那个人,从未说过对你的爱会有多深。

——题记

淘气任性的小时候,有个人总在我身边,给我温柔。慢慢长大了以后,那个人总在我背后,替我承受。那个人说过,她会擅自爱我到不顾一切。我感受着我的那个人给我的疼爱,从没想过有一天它会被什么取代。

然而现在,她变了,变得来不及追回,总是神秘兮兮的,甚至有些质疑我。

她变得特别喜欢突然出现在我身后,虽然每次都端着牛奶或水果,但我明白,她是想看我在干什么。虽然,我偶尔会告诉她,去忙她自己的事,不用管我,但她听完总是一副我心里有鬼的表情。天呐,我哪有!

不过我最不能接受的还是她总拿我和别人比:成绩的好坏,是否听话,作业情况。甚至连谁的字写得好,谁干的家务多也要扯上一大堆,真是不可思议。我真怀疑我的身份是不是真的,难道,她曾给过的爱,就要在此散落吗?

时间给了我答案。

昨天,她对我说了一句话:“一个母亲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刻之一,就是女儿十五岁的时候,只要把握得好,其实也会很有趣。”

而后想想,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无知,自己的可笑。我的那个人,何止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而已,何止把我不经意间说的菜做给我吃而已,何止把我送给她的礼物如珍宝般保存而已!我的'那个人,从不让我受一点委屈,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变,她都给我尽心的呵护,变的人是我。

15岁女孩的自尊心真的很可怕,幸好,我已经理解了我的那个人真情的付出。我认为我可以把握好我的15岁,因为我领会到了她对我的爱。时间证明,这份爱是经得起推敲与考验的。

其实,我的那个人只希望我幸福快乐,但是,我有责任成为她的骄傲,我要成为她的骄傲!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4

墙角,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可是在这里,却有许多感动,许多不可思议!

墙角的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婆婆,我要述说的墙角也不一般,它是我们学校垃圾旁的墙角,故事开始了:

这一天,我是负责倒垃圾,在中午我和同学倒垃圾时,看见一个人。我第一次看见她时感到很惊讶,那是一个六十多的老婆婆,她穿着一条黑色布裤,大概为了防脏,穿着一件红皮上衣,外面还有一件蓝色小马褂,那时她正埋着头,我们越走越近,直到我们走到她身旁,她才抬起头来。我又惊讶了,她一脸乌漆乌黑的,头发乱得不像样,眼睛像睁不开似的,不过,她脸上有笑容,那是一个可以阻盖所有不完美的完美之处,那笑容,很温暖。我视线放大,发现刚才她那一身装扮,不是那么“完美”,她每一件衣服都长满了洞,裤子上还有一条大口子。

当我发呆时,她说:“小朋友,垃圾桶给我!”,她的声音很憔悴,不过很动人,就像她的笑容,我连忙回答:“哦……哦……”,她用一双宽而有皱的手接过垃圾桶,在倒之前她把桶里的瓶子捡了起来,一个,二个,三个……动作是那样熟练,我没注意她捡了多少个,我呆呆地望着他,同学又接过垃圾桶,叫我了,我这才反应过来,慢慢地走了。

以后,我每次倒垃圾,都会看见她;每次走到她身旁时,她都会抬起头,都会露出那样的`笑容。过了一阵子,我发现她的衣服一直没变,衣服上的洞反而越来越多,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补一补呢?

随着时间推移,现在,每次我看见她,我都会叫声婆婆,她也会用那慈祥的笑容回答我,我长得越来越壮,越高,而她却一日不如一日,越来越显得苍老。一直在那个垃圾堆旁的墙角。

喜欢的是她的笑容;喜欢的是她的勤恳;喜欢的是她的俭朴!墙角那个人!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5

写下题目,我抬起头,向窗外望去,一栋教学楼挡住了我的视线,但眼前却依稀浮现出洒满午后阳光的操场。操场上,是那个总是带着坚毅神情的女孩。

刚入学那会儿,每天的跑步是我最不喜欢的事情,一听到那熟悉的《运动员进行曲》,我就想找借口躲开,心中还有很多的抱怨。直到有一天,我在操场上遇到了她——那个在阳光中奔跑的女孩儿。她胖胖的脸上挂着汗珠,呼呼地大喘着,尽管已经掉队,但仍然努力的在阳光中奔跑。她的身影让我无法移开视线,她并不漂亮,是那种随时会被人群淹没的人,总是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体恤衫,马尾辫在身后甩来甩去。可能从没有人在意她,但是我看到了。我的目光追随着她,全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完。

后来,跑步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难事,只要看着她,我总能坚持把四圈都跑下来。她脸上那种坚毅的神情,冥冥之中也吸引着我。

有时也会听见几个女生闲下来时议论纷纷:“那个女生好胖!”“肉好多!”,她好像也毫不在意,依旧在阳光中远远的`追赶着她的队伍。

只是因为她,那个流汗奔跑的胖女孩,让我在那个秋天也能坦然奔跑在操场上;让我在秋风中把鼓励的目光传给每一个跑不下去的人;让我的体育成绩从较差变为良好,再从良好变为优秀。

只是因为她,那个在阳光中面带坚毅神情的胖女孩,让我在那个秋天不再惧怕跑步,让我爱上了红色的塑胶操场。

只是因为那个人,那个在阳光中坦然地、努力奔跑地胖女孩。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6

一生中,人们都要经过酸甜苦辣,而那一次我永远无法遗忘。

小学时,我坐公交车回家,花了身上仅有的两元钱。在车上,我感到全身无力,又加上车里闷热的环境,不一会儿我就睡着了。醒来后车也停了,广播中响着:“乘客们,终点站到了……”我心中一惊。“坐过站了!”

我忙跑下车,环顾四周,心里有说不出的着急。身无分文的我鬼使神差地绕了站牌转了几圈,想找到免费的公交车,但这是不可能的`。突然我心中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走路回家。可又该怎么回去呢?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我一脸懵,想哭,却又拼命止住泪水。我心中又急又气,忽然脑海中又多出了一个念头——问路。

我走到一位正在玩手机的叔叔旁,问:“叔叔,请问福发路怎么走?”谁知他连头也没抬一下,随手朝我挥了挥说道:“别来烦我,现在可是决赛!快走!快走!”我没办法,只能默默走开。天上飘起了小雨,打在我脸上,我忍不住了,泪水不禁顺着脸庞流下。

我咬了咬嘴唇,擦干泪水,又向一位大姐姐走去。“嗯……姐姐,请问福发路怎么走?”我本以为会又被赶走,谁知这位姐姐却说:“福发路呀?远着呢,坐52路车可以过去!”“谢谢!”我说着。但我却明白这不可能。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笑问:“是不是没钱?”我难为情的点点头。她不加思索塞给我了两元钱,转身便走。

陌生的姐姐啊!我两人本素不相识,但你却用你的热情和你的笑容,温暖了我失落的内心,我又怎么可以忘记你呢?望着她的身影,我不发一言。雨停了,一丝光线射向大地,天空之中的乌云也渐渐散去……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7

月亮因为有了星星的陪伴而不孤独,花儿因为绿草的陪衬而更加华丽,我因为有了他的存在而懂得珍惜。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的性格开始变得有些孤僻,哥哥的去世让我难以接受。我不与过多的人交往,跟有些人甚至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一个人站在走廊上眺望远方。

认识我不久的人是不会相信我有性格内向的时候的,因为现在的我是那么活泼,整天脸上挂着笑脸,仿佛一点烦恼都没有。然而帮我从孤僻的世界里拉出来的,是小冉同学。

四年级时,老师把我和他调为了同桌。当时我是有些不情愿的`,毕竟在那之前我与小冉同学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过的。刚坐在一起时,我都有些尴尬,不小心碰到了他一下都要对他说声“对不起”。而他,当然是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光看着我喽。

坐了一段时间后,我渐渐地开始不拘束了,我开始与他交谈。他很活泼,与全班同学相处的都很好,从他的口中我才得以了解一些人的性格,原来大家都那么有趣。他表示我为什么不与很多同学一起玩,我便将自己的心事告诉了他。此后,他在跟别人玩耍的时候,总会问我要不要与他们一起玩儿。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他就把我拽了过去。我没有想到大家都那么友好,我慢慢地变得愿意敞开心扉了,我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我简直就是个“开心果”,与全班同学都玩的十分好。我简直太开心了!

哦,小冉同学,我该怎么感谢你好呢?没有你,现在的我也许还是只会跟自己交往吧?感谢你打开了我的心扉,使我获得了许多珍贵的友谊。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位或者几位对自己影响很深的人,我们总会因为那个人而做出什么。若你还未寻找到那个人,没有关系,那个人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你。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8

这几天腿疼。

我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右边的腿,想起了7岁时发生的一件事。

事情发生在端午节那天。家家户户门口都立着艾草,空气中弥漫着香草的味道。

那天中午,我自告奋勇要去买一次性纸杯。

到小商店,要经过一条窄窄的柏油路。

我走着走着,突然被一个摊位上的香包吸引了。

各式各样的香包:12生肖活灵活现,大红的小猪很喜气,金灿灿小猴,绿色的小龙飞舞,还有粉红色的蟠桃,有用花线织成的手链,手链上还有几个小铃铛……我沉浸在其中,完全忘了我要去买茶杯的事儿了。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站在马路中央,路本身就窄。

正当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箱包时,说时迟那时快,一辆摩托车冲我飞驰而来,我往后退时,摔倒了。

摩托车为了躲避我,一个急刹车,车摔倒了,人当然也倒地上了。

我的右腿袜子烂的地方在流血。那个叔叔帽子摔掉老远,脸上也在流血。他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过来看我,“小姑娘,我来看看,摔到哪了?”看着我的伤口,他舒了一口气说:还好、还好……

妈妈闻声赶来。

那位叔叔说:我有点急事,车开得快了点,刹车也有点儿急。

这时,旁边的'人上来对我妈妈解释,其实不怪人家大人。你家女儿自己摔倒的。

那位叔叔要带我去医院看看。

到医院后,医生对我的伤口进行处理,说只是一点皮外伤,没事。说那个叔叔胳膊骨折,要留下治疗……

七年过去了,我仍然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的,血淋淋的场面仍历历在目。

是我站在马路上,才导致了事故。如果不是那个叔叔反应快,后果会是很严重的。

不知那位骑摩托车的叔叔一切都好吧?别来无恙吧?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9

成长道路上,总有一些人让你走得更平稳,更顺当。我常常想,如果没有那个人,我会是现在的样子吗?

一年前,我转学到了另一个学校。原来调皮、可爱的我变得沉默寡言,甚至总板着脸,那一段时间,我总是很压抑,更没有同学要跟我做朋友。这时候她出现了。这个人很不一样,别的同学非常热情;可她呢,很文静,不怎么爱说话,不过学习很好,只是我们一直没有说过话。

直到一次吃饭时,她倏忽坐到我的对面,当时的我只顾着埋着头认真吃饭,她开口问:“你之前从哪个学校转来的?”

“万科城!”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她哦了一声,便也没多说其他。到了宿舍,尴尬一直延续到我们换好校服。我们也在尴尬中渐渐熟识,话也多了起来,我的心扉因为她而渐渐打开。

她是个英语很厉害的人。这个学校的英语偏难,我的英语成绩总在八十左右徘徊,这令我很沮丧。她便耐心地帮我分析试卷,告诉我错的原因,以及应该注意哪些点,而我便教她数学。教室里,经常会看到我们形影不离的'身影,我也慢慢融入这个新的班集体。我们就这样互相帮助,不再偏科,成绩很快便提上来了。

她脾气很温和,从不与我争论。不久,我慢慢找回自己的本性,其实打小起,我就是个暴脾气,可她总有办法制止我奔涌而出的怒火。我笑,她便陪我笑;我哭,她便陪我哭;我饿,她便陪我吃。她陪我度过了许多风风雨雨,是她,让我变成现在快乐的我。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如果没有她……幸好世界上没有如果,感谢我生命中及时出现的你,驱散我的阴霾,和我并肩走向未来!谢谢你——是你改变了我的性格,是你改变了我的脾气,是你改变了我的成绩……是你让我成为了一个更完美更优秀的自己。

那个人作文500字 篇10

我家旁边有一片青翠的草地,每当有一阵微风吹过,扑鼻而来的是一股令人心旷神怡的草香。每当我看到这片草地时,我总想起了那个人……

那个人,是一位上了年级的大妈,几道深深的皱纹早已爬上了她的额头。枯黄的皮肤,手上那一道裂开的伤痕,无不透露着她经历过的风霜和艰辛,我们都叫她吴大妈。其实,她还有一个名字:清洁工。

我与她第一次相见,大概是在一年前了吧。当时,我去世纪公园散步。

清风徐徐吹过,阳光洒遍大地。我踏着轻快的脚步,来到了世纪公园。我望着那座高耸入云的白色钟楼,聆听着那悦耳动听的钟声,心不知不觉中安宁了下来。

这时,我刚好喝完一杯香味四溢的奶茶。正打算把奶茶杯扔进垃圾桶时,望见一个戴着斗笠,穿着绿色大衣的清洁工坐在树下,眼睛一直盯着我的手。我奇怪极了,我手怎么了?我看了看我的手,指甲有剪,手指修长,还戴了一个楚楚送我的精致的手表呢!难不成她看上这个价值一百元的手表了?我想到这里,对她的好感就瞬间没了。我随手把奶茶杯扔进垃圾桶,就扭头走了。

我走到了一个湖中央的`一座亭子里。我坐在亭子里,望着水中几条红色的鲤鱼,心中完全忘了那个老大妈。忽然,有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肩,我吃了一惊,只见老大妈手中拿着一条手表,和我的手表一模一样。我急忙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那手表并不在我的手上。我抬头正想向老大妈道谢,却发现老大妈早已离开了。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老大妈,只能从别人口中听到她姓吴。

你虽然不在了,但你永远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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